1.生处中有
 2.梦境中有
 3.静虑中有
 4.死位中有
 5.法性中有
 6.轮回中有
 1.即生成就
 2.中有成就
 3.转身成就
 第一条   第二条
 第三条   第四条
 第五条   第六条
 第七条   第八条
 第九条   第十条
 第十一条  第十二条
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
 甲、初期中有第一明光指授
  ①指示明光寻求大道文
  ②四大融入指示文
  ③发心证认死位明光文
  ④明光直指教授
 乙、二期中有第二明光指授
  ⑤本尊道场观
 丙、三期中有指授
  ⑥法性中有指授及六句要偈
  ⑦令其认识本来面目教授
 丁、初周证入寂相部尊
  第一日诵法
  第二日诵法
  第三日诵法
  第四日诵法
  第五日诵法
  第六日诵法
  第七日诵法
 戊、次周证入怒相部尊
  第八日诵法
  第九日诵法
  第十日诵法
  第十一日诵法
  第十二日诵法
  第十三日诵法
  第十四日诵法
 己、综述本法之胜妙功德
 甲、中有身之生起及其特能导示一
 乙、中有身特殊状态导示五
 丙、冥界裁判情景导示十十一
 丁、转移一切心念力导示十二
 戊、六凡道劣光现前导示十三
 己、避免生死闭塞胎门导示十四
  (一)制止亡者勿入胎门之教授
  (二)闭塞所入胎门之教授
  ①闭塞胎门第一步(导示十五)
  ②闭塞胎门第二步(导示十六)
  ③闭塞胎门第三步(导示十七)
  ④闭塞胎门第四步(导示十八)
  ⑤闭塞胎门第五步(导示十九)
 庚、选择胎门
  ①各处生处之概观(导示二十)
  ②防护追命鬼卒法门(导示二十一)
 辛、迁识往生及转生人道选择法
  ①迁往佛国净土法(导示二十二)
  ②转生人胎复入尖士导示二十三二十四
南无元音阿阇黎
中有成就秘笈

第一部分 绪说
 一、翻译缘起
 二、卷头语
第二部分 正文
 【初】 前导
  一、颇哇法
  二、诵法须知
 【次】 正述
  三、诵法实施
  四、行法须知
  五、行法实施
   (一)第一阶段行法
   (二)第二阶段行法
   (三)第三阶段行法
   (四)第四阶段行法
 【后】 结归
附编
后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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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戊、次周证入怒相部尊
  概说
  兹当宣说“法性中有”怒相起现之相。此亦如前述寂相,依次有七次险峡,于所历之境,经已逐次指示;纵昧其一,当证另一而得解脱者,为数无量。如是虽有众多得解脱者,然亦有多人,恶业深重,罪障山积,狃于结习,无明幻惑,无尽无减;于如是人,纵予指示,仍不解脱,转复漂沦,其类实繁。
  复次,以前寂相圣众,持明空行,来接引者,已经逝没。次有饮血忿怒五十八炽然尊,即前“寂相部众”转依所依(怒部居方位与寂相部同,特变现之形貌相状有不同耳。)来现在前,与先不同;此种怒相,为“恐”“怖”“畏”三种增上力所转,指证极难;自内证智,不得自在,而入闷绝,迷而复醒,醒而复迷,循环往复,不能自主。若有于其清醒之际,能认取者,解脱亦易。何以故?以“恐”“怖”“畏”三种境界现前,自内证智,无复驰乱,专一奋勉而住故。在此情景,若不遇此教授,纵复多闻如海,亦徒无益。亦有持律大德,显乘大师,若于此际迷不认取,仍当漂转生死轮回;诸凡庸人,为数更多;于“恐”“怖”“畏”三种境界,生起惊惶,堕恶趣涧,永受大苦,然密乘真言瑜伽士则不同,纵为下下根器,一见忿怒饮血圣众,如遇亲知故旧,深信为自本尊,即可无二交融而证佛位。
  又有在人间时,于此忿怒饮血圣众诸像,曾修现观(即生起次第),供养赞叹,乃至曾见绘画尊形,或雕塑等像,亦于此时,尊形现前;即认知已,即得解脱。
  又有在人间时,持律大德,显乘大师,任于正法行为如何精进,及于说法如何善巧,其于死时,不现灵骨、舍利、虹光等相。以于生时,对于秘密真言,未尝用心,及于真言,毁谤侮慢,真言圣众,未结因缘;由是中有境界,虽已现前,亦不认知,先所未见,倏尔睹见,如逢怨敌,立起嗔心;以此为缘,遂趋恶道。如是戒律及性相教理,虽极精娴,内心若无真言修持,则不现有灵骨、舍利、虹光等相,其理固如是也。若是真言行者,纵为下下根器,举止威仪粗鄙无状,亦不善巧说法,亦不如理实行;虽然如是,但于真言乘法深生信仰,则于彼境不生邪见、不生疑虑、能修持者,彼于此际,仍得解脱。其在人间,行为纵有不检,然于死时,至少呈现一种瑞相,或为灵骨、舍利、虹光佛像等随一现前,以真言加持威力最大故。
  真言瑜伽行者,中根以上,曾修“生起”“圆满”两次第,持诵心咒等诸修持,则不需沦入“法性中有”,而于气息将断未绝之时,定为持明勇士空行等众,迎归清净空行刹土。其所表相,天无片云,虹光耀目,花雨缤纷,薰香馥郁,天乐齐鸣,音声嘹亮,灵骨舍利及佛像等,皆复呈现,斯其所表之异微也。是故诸持律者、显乘大师、或有失坏三昧耶真言行者及诸凡夫,除此“听闻解脱密法”,更无其他方便。其有修习“大圆满”(为西藏宁玛派最高成就之法)“大手印”(为西藏噶迦派最高成就之法)等大修行人,则于“死位中有”时,已能认取明光,证得法身,不需诵此听闻解脱密法,以于死位中有认取之时,即已证得法身,已如前述。迨至“法性中有”“寂”“怒”境界显现时,既认取已,即证“圆满报身”;再若认取“轮回中有”,即证“应化之身”,生往善趣;得逢此法,于后生中,可能有修行缘会故。
  此听闻解脱密法,为无修成佛之法;亦即仅赖听闻即得解脱之法;亦为罪障大者、导出险峡之法;又为一刹那间差别立判之法;又为一刹那间即证等觉之法;诚为深奥!有情遇此而堕恶趣者,未之有也。此法与“答卓”咒本(藏名“答卓”,义为假名解脱如意宝,又名无为刹那妙智经,为佩带于身而得解脱之咒本)二者合用,则如金曼达上严以玉饰,更为美妙矣!(见原文一百零三页)
  如是依上师所授口诀,认知为本体境相,唯是自内证智,譬如狮子之皮,若曾见者,知其为皮,立即释然;其有未明此系狮皮,即生恐怖;如为此人解说其义,指示明白,惊怖立除。此法亦尔。饮血圣众,身形庞大,肢体粗壮,量等虚空,当其现前,定生惊怖。若闻此教授,明白指示,无间即证为本体境相,或认为自之本尊,则生前所修之明光(子光),及后起自然之明光(母光),子母两光会遇,于朗然释然中,如遇故知,恍然大悟。若不得此教授,虽诸贤者,亦复难免退堕,流转生死大海而已。
(见原文一百一十二页)

  在法性中有时期的前七天,亡者看到的都是佛菩萨的寂静相。在这七天中亡者只要有一次能够认取,即可获得解脱。所以法性中有前七天成就者为数很多。但有很多人,恶业深重,罪障如山,由于无明愚痴,纵然为他们指示,仍然未能认取,错过法性中有前七天的解脱时机。
  到了法性中有时期的后七天,佛菩萨不再显现庄严肃穆的寂静相,而是显现为忿怒饮血的明王相。这些忿怒饮血的明王相共有五十八尊,与法性中有前七天的方位相同,每一方位均为同一佛菩萨的化身,只是显现的相貌不同。但对于这些忿怒形象,亡者一见,容易产生“恐”、“怖”、“畏”,再加上亡者一会儿迷闷,一会儿清醒,不能自主。所以在法性中有时期后七天,要指示亡者认取,非常困难。但如果在亡者清醒之际,为亡者指示,亡者一经认取,即可得到解脱。因为尽管亡者见到佛菩萨的忿怒尊,产生“恐”、“怖”、“畏”,但其本性智慧,并不因此而迷乱。本性智慧是不垢不净,不生不灭的。所以,对法性中有后七天的行法,应殷勤修持为要。
  需要注意的是,对于一些显乘大师,持律大德,无论他们生前修法多么精进,持戒多么精严,说法如何善巧,但由于他们对密法真言未曾用心,与佛菩萨寂怒圣众,未结因缘,尤其是没有遇到此“中有教授听闻解脱密法”,所以,当他们见到佛菩萨诸忿怒尊时,便产生迷惑,如遇怨敌,立起嗔心。甚至诽谤轻慢,因此之故他们将堕入恶道,而不得解脱。为数更多的诸凡夫,见到佛菩萨的忿怒尊更是惊慌失措,逃入恶道,永受生死轮回之苦。与此相反,对于修过密法真言之人,纵然是下下根器,举止粗俗,也不善巧说法,但对密法真言深生信仰,不生邪见,不生疑虑,并能虔心实修。尤其对佛菩萨忿怒诸尊,曾修观想,或者见过绘画尊形,雕塑等,在法性中有时期的后七天,一见到佛菩萨忿怒形象,便瞻仰赞叹,如遇亲知故友,深信为本尊。即可水乳交融而证佛位。这就好比狮子之皮,若见过之人,知道它是狮子皮,就不会害怕。如果不明白,见了就会害怕。由于佛之忿怒诸尊,身形高大,肢体粗壮,恐怖可畏。如果不遇此中有教授密法,亡者一见,就会怖而逃之,错过成佛的机会。所以在法性中有时期的后七天,应立即实施以下诵法。

  第八日诵法(在亡者死后第十二日,此日有佛六尊前来接引。)
  如上已就“听闻解脱”示其重要,兹当指示“法性中有”怒相起现之时。于此又呼亡者之名,念诵下文而告之曰:
  嗟!善男子(某某):谛听勿乱!以前“法性中有”寂相起现、汝未认取,故今仍复漂泊无依。兹第八日,有饮血忿怒圣众,来现当汝前,当勿迷乱。而认取之。
  嗟!善男子(某某):此大吉祥主尊为饮血佛部世尊,名“佛陀兮噜迦”。身深棕色,三面、六臂,四足展立。其面右白、左红、正面深棕色;周身光蕴,如火炽然。九目圆睁,怒视可怖;眉耸如电;獠牙外露,吼声大笑,作“阿拉拉”及“哈哈”声;又发“嘎呜”及宏大尖锐之声;头发红黄,炽然上竖;冠饰骷髅,象征日月;黑蛇及鲜显人头为身严。六手之中:右上持“轮”,右中持“钺”,右下持“剑”;左上持“铃”,左中持“颅”,左下持“犁”。明母名“佛陀讫洛底湿缚哩玛”,拥抱尊身;右搂尊颈,左捧“红螺”(红色螺贝之碗),内贮阳精,献于尊口,吮咂作响,并发轰声,犹如雷震。于金刚炽焰毛孔中,发出智火,熊熊有光;两足右卷左展,立于大鹏座上。此乃从汝脑内“中央”所出,以如是状,现临汝前。汝当于彼,勿惊勿怖!勿生恐惧!当即认取为汝自证智身,即汝本尊;勿惊勿惧!实则仍为世尊“毗卢遮那”父母双身之体,故勿生畏怖;若能认取,立即解脱。
  如上明告,认取为本尊已,即可交融无二,而证圆满受用佛身。
(见原文一百零六页)

  在法性中有时期的第八天怒相起现时,行法之人应呼唤亡者姓名,对亡者进行指示。

  “第八日诵法”内容如下:
  “某某人,请不要散乱,仔细听我为你指示!在前七天佛菩萨显现寂静相的时候,你未能认取,至今仍漂泊无依。现在已进入法性中有时期的第八天,佛菩萨将在你面前显现忿怒饮血的形象。你千万不要迷乱,要敢于认取。
  某某人,此时有大吉祥饮血世尊,名‘佛陀兮噜迦’,身为深棕色,三面、六臂、四足展开站立。其面右白、左红、正面为深综色;周身放光,如燃烧的火焰。佛陀兮噜迦世尊,九目圆睁,怒视可怖,眉耸如电,獠牙外露,吼声大笑,发出‘啊拉拉’‘哈哈’‘嘎呜’等宏大尖锐之声。头发红黄,炽燃上竖,头戴骷髅,象征日月,身饰黑蛇及血淋淋的人头。六手之中:右上持‘轮’,右中持‘钺’,右下持‘剑’,左上持‘铃’,左中持‘颅’,左下持‘犁’。明母名‘佛陀讫洛底湿缚哩玛’拥抱尊身,右搂尊颈,左捧红色的螺贝,内贮阳精,献于尊口,吮咂作响,并发出轰声,犹如雷震。佛母于金刚炽焰毛孔中,发出智火,熊熊有光,两足右卷左展,与佛父面合交抱,一同立于大鹏座上。在你面前显现的如此境相是从中央佛土所出,也是你自心所显现的,你当于此勿惊勿怖!勿生恐惧!应当下认取这就是世尊毗卢遮那佛父佛母双身忿怒之相,就是你的本性光明所现,这就是你的本尊。你应当发心皈依,与世尊水乳交融,无二无别,而证圆满自受用报身。”

  第九日诵法(在亡者死后第十三日,此日有佛二尊前来接引。)
  又复于彼,怖而逃避,而不认者,则于第九日,有饮血金刚部世尊,前来接引。其指示法,当呼亡者之名,念诵下文而告之曰:
  嗟!善男子(某某),啼听勿乱!今第九日,有饮血金刚部世尊,名“金刚兮噜迦”。身深蓝色,三面、六臂,四足展立。其面右白、左红、正面兰色。六手之中:右上持“杵”,右中持“颅”,右下持“钺”;左上持“铃”,左中持“颅”,左下持“犁”。明母名“金刚讫洛底湿缚哩玛”,拥抱尊身;右搂尊颈,左手捧红螺,内贮阳精,献于尊口,双身交抱。此乃从汝脑内东隅而出,来现汝前。汝当于彼,勿惊、勿怖,勿生恐惧!当认为汝自证智身,即汝本尊,故当认取,切勿生怖!实则仍为世尊“金刚萨埵”父母双身之体,当起欣乐;若能认取,立即解脱。
  如是明告,若认取为本尊,即可交融无二,而证圆满受用佛身。
(见原文一百零八页)

  如果有人在法性中有时期的第八日,见到饮血忿怒尊,感到非常可怖,甚至逃避,就不能解脱。这样到了法性中有时期的第九天,有饮血金刚部世尊前来接引。在这一天,行法之人应当呼唤亡者姓名,为亡者进行指示。

  “第九日诵法”内容如下:
  “某某人,请不要散乱,仔细听我为你指示!你于昨日毗卢遮那佛父佛母忿怒双尊,怖而逃避,不能认取。今天是法性中有第九日,有饮血金刚部世尊前来接引。饮血金刚部世尊名‘金刚兮噜迦’身为深兰色,三面六臂,四足展开站立。其面右白,左红,正面兰色。六手之中,右上持‘杵’,右中持‘颅’,右下持‘钺’,左上持‘铃’,左中持‘颅’,左下持‘犁’。明母名‘金刚讫洛底湿缚哩玛’,拥抱尊身,右搂尊颈,左捧红色螺贝,内贮阳精,献于尊口,双身交抱。在你面前显现的如此境相,是从东方佛土所出,也是你自心所显现的。对此你应勿惊勿怖!勿生恐惧!当下认取,此即是金刚萨埵佛父佛母双身忿怒尊,也就是你的本尊,是你本性光明所化。你应当生欢喜心,发心皈依,与世尊水乳交融,无二无别,而证圆满自受用报身。”

  第十日诵法(在亡者死后第十四日,此日有佛二尊前来接引。)
  如上所示,亦有诸人,业障深重,遂于其境,生起怖畏,避而未证。今第十日,有饮血宝部世尊前来接引。其指示法,当呼亡者之名,念诵下文而告之曰:
  嗟!善男子(某某):善自谛听!今第十日,有饮血宝部世尊、名“珍宝兮噜迦”。身深黄色,三面六臂,四足展立,其面右白、左红、正面深黄。六手之中:右上持“宝”,右中持“天杖”,右下持“棒”;左上持“铃”,左中持“颅”,左下持“钢叉”。明母名“珍宝讫洛底湿缚哩玛”,拥抱尊身;右搂尊颈,左捧红螺,内贮阳精,献于尊口,双身交抱。此乃从汝脑内南隅所出,来现汝前。汝当于彼,勿惊、勿怖、勿生恐惧!当认为汝自证智身,即汝本尊,当即认取,切勿生怖!实则仍为世尊“宝生如来”父母双身之体,故当虔敬信乐;若能认取,立即解脱。
  如上明言实告,若认取为本尊,则可无二交融而证圆满受用佛身。
(见原文一百零九页)

  有些人,由于业障深重,对忿怒境相感到怖畏,经前面指示未能认取,到法性中有时期的第十天,有饮血宝部世尊前来接引,行法之人应呼唤亡者姓名,为亡者进行指示。

  “第十日诵法”内容如下
  “某某人,请不要散乱,仔细听我为你指示!你于昨日金刚萨埵佛父佛母忿怒双尊,心生怖畏,避而未证。今天是法性中有时期的第十日,有饮血宝部世尊,前来接引。饮血宝部世尊名‘珍宝兮噜迦’,身深黄色,三面六臂,四足展开站立,其面右白,左红,正面深黄。六手之中,右上持‘宝’,右中持‘天杖’,右下持‘棒’,左上持‘铃’,左中持‘颅’,左下持‘钢叉’。明母名‘珍宝讫洛底湿缚哩玛’,拥抱尊身,右搂尊颈,左捧红螺,内贮阳精,献于尊口,双身交抱。在你面前显现的此种境相是从南方佛土所出,也是你自心所显现的。你当于此,勿惊勿怖!勿生恐惧!当下认取,此是宝生如来佛父佛母忿怒双尊,也就是你的本尊,是你本性光明所化。你应当生欢喜心,发心皈依,与双尊水乳交融,无二无别,而证圆满自受用报身。”

  第十一日诵法(在亡者死后第十五日,此日有佛二尊前来接引。)
  又虽如上指示,然为习气所薰,生起怖畏,仍复逃避,不识为本尊而见为阎罗法王,故未证取;则第十一日,有饮血“莲花部”世尊前来接引。其指示法,当呼亡者之名,念诵下文而告之曰:
  嗟!善男子(某某):谛听勿乱!今第十一日,有饮血“莲花部”世尊,名“莲花兮噜迦”。身深红色,三面、六臂、四足展立。其面右白、左青,正面深红。六手之中:右上持“莲”,右中持“天杖”,右下持“棒”;左下持“铃”,左中持“满血颅器”,左下持“兆鼗”。明母名“莲花讫洛底湿缚哩玛”,拥抱尊身;右搂尊颈,左捧红螺,内贮阳精,献于尊口,双身交抱。此乃从汝脑内西隅所出,来现汝前,汝当于彼,勿惊、勿怖、勿生恐惧!实则仍为世尊“无量光如来”父母双身,故当欣敬;若能认取,立即解脱。
  如是明告,当可认取为自本尊,则可交融无二,而证圆满受用佛身。
(见原文一百一十页)

  虽经上述指示,但有些众生习气深重,对忿怒相不认为是本尊,而认为是阎罗王,仍然逃避,而未能认取。这样到了法性中有时期的第十一天,有饮血莲华部世尊前来接引。行法之人当呼唤亡者姓名,为亡者进行指示。

  “第十一日诵法”内容如下:
  “某某人,请不要散乱,仔细听我为你指示!你于昨日宝生如来佛父佛母忿怒双尊,生起怖畏,避而未证。今天是法性中有时期的第十一日,有饮血莲花部世尊前来接引。饮血莲花部世尊名‘莲花兮噜迦’,身深红色,三面六臂,四足展开站立。其面右白,左青,正面深红。六手之中,右手持‘莲’,右中持‘天杖’,右下持‘棒’,左上持‘铃’,左中持‘满血颅器’,左下持‘兆鼗’。明母名‘莲花讫洛底湿缚哩玛’拥抱尊身,右搂尊颈,左捧红螺,内贮阳精,献于尊口,双身交抱。在你面前显现的此种境相,从西方佛土所出,也是你自心所显现的,你当于此勿惊勿怖!勿生恐惧!当下认取,此即是无量光如来佛父佛母忿怒双尊,也就是你的本尊,是你本性光明所化。你应当心生欢喜,发心皈依,与世尊水乳交融,无二无别,而证圆满自受用报身。从此你就可以永脱轮回诸苦!”

  第十二日诵法(在亡者死后第十六日,此日有佛二尊前来接引。)
  又虽如前指示,然为恶业习气,牵引于外,生起怖畏,仍复逃避,以不识为本尊,故不认取;则第十二日,有饮血“羯摩部”圣众,及在此日以后,又有八大“寒林”女神“吉坞哩玛”,八境兽首女神“颇罗闷玛”,兽面忿怒女神四门守护,及异类面首女神二十八自在女“汪鸠玛”等,前来接引;若不认取,即生怖畏;故当指示。此时呼亡者之名,念诵下文而告之曰:
  嗟!善男子(某某):今第十二日,有饮血羯摩部(梵文羯摩此云事业)世尊,名“羯摩兮噜迦”。身深绿色,三面、六臂,四足展立。其面右白、左红、正面深绿,现威猛可怖相。六手之中:右上持“剑”,右中持“天杖”,右下持“棒”;左上持“铃”;左中持“颅”,左下捧“犁”。明母名“羯摩讫洛底湿缚哩玛”,拥抱尊身;右搂尊颈,左捧红螺,内贮阳精,献于尊口,面合交抱。此乃从汝脑内北隅所出,来现汝前,汝当于彼,勿惊、勿怖、勿生恐惧!当即认知为自证智身,即汝本尊,故当勿怖。实则仍为世尊“不空成就如来”父母双身之体,故当虔敬,深生渴仰;若能认取,立即解脱。
  如上明告,即可认知为自本尊,无二交融而证圆满受用佛身。
(见原文一百一十一页)

  虽经前面指示,但有些众生被恶习所牵,仍然逃避本尊,不能认取。这样在法性中有时期的第十二天,有饮血羯摩部圣众前来接引。行法之人当呼亡者姓名,为亡者进行指示。

  “第十二日诵法”内容如下:
  “某某人,请不要散乱,仔细听我为你指示!你于昨日无量光如来佛父佛母忿怒双尊,怖而逃避,不能认取。今天是法性中有时期的第十二日,有饮血羯摩部世尊,名‘羯摩兮噜迦’,身深绿色,三面六臂,四足展开站立,其面右白,左红,正面深绿,现威猛可怖相。六手之中,右上持‘剑’右中持‘天杖’,右下持‘棒’,左上持‘铃’左中持‘颅’,左下持‘犁’。明母名‘羯摩讫洛底湿缚哩玛’,拥抱尊身,右搂尊颈,左捧红螺,内贮阳精,献于尊口,双身交抱。在你面前显现此种境相,是从北方佛土所出,也是你自心所显现的。你当于此勿惊勿怖!勿生恐惧!当下认取,此即是不空成就如来佛父佛母忿怒双尊,也就是你的本尊,是你本性光明所化。你应当发心皈依,与世尊水乳交融,无二无别,而证圆满自受用报身。”

  第十三日诵法(在亡者死后第十七日,此日有佛十六尊前来接引。)
  尔后有八大“寒林”“吉坞哩玛”,及种种面形兽首女神“颇罗闷玛”,皆从亡者脑中出现,来临其前;其指示法,当呼亡者之名,念诵下文而告之曰:
  嗟!善男子(某某):谛听勿乱!今汝脑中八方位,复出八尊“吉坞哩玛”,来现汝前,汝当于彼,勿生怖畏!详述如下:
  汝脑东隅:出白色“吉坞哩玛”,右手高举人尸骨杖,左手持颅,满贮鲜血,来现汝前;
  汝离南隅,出黄色“资坞哩玛”,手张弓矢。
  汝脑西隅:出红色“波罗谟诃玛”,手持“摩羯幢”;
  汝脑北隅:出黑色“培多梨玛”,右手持杵,左手持颅盖,满贮鲜血;
  汝脑东南隅:出红黄色“布斯迦私玛”,右手持“人肠”,左手取食;
  汝脑西南隅:出深绿色“伽斯摩哩玛”,右手持颅盖,满贮鲜血,左手持杵搅动,现威吓状,取而饮之;
  汝脑西北隅;出淡黄色“赞驮哩玛”,裂人身首,右手摘取其心,左手食其躯体;
  汝脑东北隅:出深黄色“斯迷奢梨玛”,撕裂腐尸身首,取而食之。
  以上八方位所住之“吉坞哩玛”,亦围绕五方饮血部尊,从汝脑中现出,而临汝前;汝当于彼,勿怖勿畏!
  嗟!善男子(某某):其在外围(即上说之八方位之外)复有八境兽首女神“颇罗闷玛”出现汝前:
  东:有深紫色“狮首僧贺女”,双手交叉,口衔死尸,摇震鬃发;
  南:有红色虎首“毗耶讫哩目佉女”,双手下叉,目睛凝视,露齿蹙眉;
  西:有黑色狐首“悉哩罗目佉女”,右举利刃,左持人肠,咀食吮血;
  北:有深兰色狼首“湿缚南目佉女”,双手撕尸,目睛凝视;
  东南:有淡黄色鹫首“讫哩陀目佉女”,肩负巨尸,手举骸骨;
  东北:有兰色枭首“呼鲁目佉女”,右手持杵,左手举刀,割食人肉;
  西南:有深红色鸱首“冈迦目佉女”,亦负巨尸;
  西北:有黑色鸦首“佉佉目佉女”,左举颅盖,右持利剑,割取心肝。
  以上八境兽首女神“颇罗闷玛”、亦复围绕五饮血尊,从汝脑中现出而临汝前;汝当于彼,勿怖勿畏!当知任何一切所显现者,皆当认取为本来境相,证智力用。
(见原文一百一十三页)

  到法性中有时期的第十三日,前五天所显现的五方五佛忿怒双尊,今天一齐显现。在其外围又有八大寒林“吉坞哩玛”,及种种面形的八兽首女神“颇罗闷玛”环绕,如此形成一虹光曼荼罗前来接引。行法之人,当呼唤亡者姓名,为亡者进行指示。

  “第十三日诵法”内容如下:
  “某某人,请不要散乱,仔细听我为你指示!你于昨日不空成就如来佛父佛母忿怒双尊,生起怖畏,避而未证。今天是法性中有时期的第十三日,前五日所显现的五方五佛忿怒双尊,今天一齐出现。在其外围又有八大寒林女神‘吉坞哩玛’围绕五方忿怒饮血双尊,分别从佛土八方而出,显现在你面前,前来接引。这八大寒林,‘吉坞哩玛’分别是:
  从佛土东方所出:白色‘吉坞哩玛’。右手高举人尸骨杖,左手持颅,满贮鲜血。
  从佛土南方所出:黄色‘资坞哩玛”,手张弓箭。
  从佛土西方所出:红色‘波罗漠诃玛’手持羯摩幢。
  从佛土北方所出:黑色“培多梨玛”,右手持杵,左手持颅盖,贮满鲜血。
  从佛土东南方所出:红黄色‘布斯迦私玛’,右手持人肠,左手取食。
  从佛土西南方所出:深绿色‘伽斯摩哩玛’,右手持颅盖,贮满鲜血,左手持杵搅动,现威吓状,取而饮之。
  从佛土西北方所出:淡黄色‘赞驮哩玛’,撕裂人身,右手摘取人心,左手掏取其躯体。
  从佛土东北方所出:深黄色“斯迷奢梨玛”,撕裂腐尸身首,取而食之。
  在以上八方位所出的‘吉坞哩玛’外围又有八境兽首女神‘颇罗闷玛’环绕。这八境兽首女神分别是:
  东:有深紫色“狮首僧贺女”,双手交叉,口衔死尸,摇震鬃发;
  南:有红色虎首,“毗耶讫哩目佉女”,双手下叉,目睛凝视,露齿蹙眉;
  西:有黑色狐首“悉哩罗目佉女”,右举利刃,左持人肠,咀食吮血;
  北:有深兰色狼首,“湿缚南目佉女”双手撕尸,目睛凝视;
  东南:有淡黄色鹫首,“讫哩陀目佉女”,肩负巨尸,手举骸骨;
  东北:有兰色枭首“呼噜目佉女”右手持杵,左手举刀,割食人肉;
  西南:有深红色鸱鸮首“冈迦目佉女”也负巨尸;
  西北:有黑色鸦首“佉佉目佉女”左举颅盖,右持利剑,割取心肝。
  以上境相均从佛土而出,显现于前。你当于此勿惊勿怖!勿生恐惧!当下认取诸佛饮血忿怒尊及其眷属,都是你本性光明所化,你应当发心皈依,与诸佛水乳交融,无二无别,而证圆满自受用报身。”

  第十四日诵法(在亡者死后第十八日,此日有佛三十六尊前来接引。)
  嗟!善男子(某某):此第十四日者(按、此句英译本有,藏本无。)有兽面忿怒女神四门守护,自汝脑中,出现于外,现临汝前,亟当认取;详如下述:
  汝脑东隅:出白色“虎面女”,右手持钩,左举“红颅”,满贮鲜血;
  汝脑南隅:出黄色“豕面女”,手持“羂索”,
  汝脑西隅:出红色“狮面女”,手中持“锁”,
  汝脑北隅:出绿色“蛇面女”,手中持“铃”,
  以上四女,左手均持满血颅器。此四门守护忿怒女,皆自汝脑中出现,当知即汝本尊,故当认取。
  嗟!善男子(某某):三十忿怒相“兮鲁迦”之外围,复有异类面首二十八瑜伽自在女“汪鸠玛”,形相面首各异,手持种种兵器,自汝脑中来现汝前;汝当于彼,勿生怖畏,一切所现,皆当认取为汝本来境证智力用;临此时机,正逢阻碍大利时,当细加审量,故当忆念上师教授!
  嗟!善男子:汝脑之东,出:深紫色“牛首罗刹女”,手中持“杵”及“颅器盖”;红黄色“蛇首梵天女”,手执“莲花”。墨绿色“豹首大天女”手执“钢叉”,青色“猿首欲天女”,手中执“轮”,红色“熊首童贞女”,手执“短矛”,白色“羆首帝释女”,手执“串肠”。如是东方六瑜伽自在女,皆自汝脑东隅而出,现在汝前;汝当于彼,勿生怖畏!
  嗟!善男子:汝脑之南,出:黄色“蝙蝠首金刚女”,手举“利刃”,红色“摩竭鱼首寂静女”,手执“宝瓶”,红色“蝎首甘露女”,手执“莲花”,白色“鹞首月明女”,手中执“杵”,绿色“狐首持棍女”,手中执“棍”,深黄色“虎首罗刹女”,手执“血颅”。如是南方六瑜伽自在女,皆自汝脑南隅而出,现在汝前;汝当于彼,勿生怖畏!
  嗟!善男子:汝脑之西,出:“墨绿色鹫首肉食女”,手中持“棍”;红色“马首欢喜女”,手执“体腔”;白色“鹏首大力女”,手中执“杖”;黄色“犬首罗刹女”,一手持“杵”,一以“刀”割;红色“戴胜鸟首爱染女”,手张弓矢,绿色“麋首护财女”,手执“宝瓶”。如是西方六瑜伽自在女,皆自汝脑西隅而出,现在汝前;汝当于彼,勿生怖畏!
  嗟!善男子:汝脑之北,出蓝色“狼首风神女”,手展旌旗;红色“羊首妙女”,手持“人签”(剌人的一种尖杆刑具。);黑色“豕首亥女”,手持“齿索”(以齿穿贯之绳索。)红色“鸦首金刚女”,手持“孩尸”;墨绿色“象首大鼻女”,手持“巨尸”,饮其颅盖之血;青色“蛇首水天女”,手持“蛇索”。如是北方六瑜伽自在女,皆自汝脑北隅而出,现在汝前;汝当于彼,勿生怖畏!
  嗟!善男子:此外复有四门守护四瑜伽女,从汝脑中来现汝前。汝脑东隅,出白色“杜鹃首金刚女”,手中持“钩”;汝脑南隅,出黄色“山羊金刚女”,手中持“索”;汝脑西隅,出红色“狮首金刚女”,手中持“锁”;汝脑北隅,出绿色“蛇首金刚女”,手中持“铃”。此四门四瑜伽女,皆自汝脑中出,而来现前。以上二十八自在女,亦为“兮噜迦”忿怒尊自生之身力用所现,故当认取。
  嗟!善男子!自“法身”空寂之分,而现“寂”相之尊,当知即汝本来面目;自“法身”显明之分,而现“怒”相之尊,故当认知。当汝脑中出五十八尊饮血圣众,现临汝前之时,若了知一切所现,皆是自内证智之本光,无间即与饮血之尊无二交融而证佛位。
  嗟!善男子:若不当下认取,汝则对之必然惊惶欲遁,复受大苦而难解脱;若不如是认取,则见一切饮血圣众为阎罗法王,而于饮血本尊,生起怖畏,震慄闷绝,本体境相,认为魔相,遂沦生死之海;若能不怖不畏,则证佛位矣。
  嗟!善男子!此诸“寂”“怒”两部圣众:身形大者,量等虚空;身量中者,量等“须弥”;下者,亦等自身累积十八倍之高。汝当于彼,勿生恐惧。对于“情”“器”世间,现为光体,一切境相,现为光身,皆当认为自内证智本来光明,自光与身,无二交融而证佛位。佛子!汝所见者,随起任何可惊惧相,皆当证认为自识所现,勿生怖畏;皆当认取明光为自内证智本光。若如是认取,当下即身成佛无疑;所谓“刹那即证等觉”,即此时也;故当至心信受。
  嗟!善男子:汝于此时,若不认取而惊怖者,则一切“寂部”之尊,现为依怙“嘛哈嘎拉”(藏密大护法神,即“大黑天”。)之身;一切“怒部”之尊,现为“阎罗法王”之身;本来境相,转成魔相,遂沦生死苦海。
  嗟!善男子:汝若不能认识本相,纵复精娴一切经论,历劫修法,终不成佛;若认识本相,可籍一精要之点及一字句,而证佛位;若不认识本相,死后无间于“法性中有”时,即现有“阎罗王”之身;阎罗法王、身形大者,量等虚空;中者亦等“须弥山王”;下者亦当汝身累积十八倍之高;为数无量,充塞世间,而现汝前。其相咬唇切齿,目如玻璃,头发上绾,巨腹细腰,束发结顶,手持刑板,口发杀……声,饮啖脑髓,撕裂身首,剜食心脏,以如是相,充塞世间,而来汝前。
  嗟!善男子:如是境相现前之时,汝当勿怖,勿生恐惧。要知汝今自身,已成为“习气意生之身”,虽逢砍杀,亦不致死,实则乃汝空性本色,故当勿惧。即所现之阎罗王等,亦从汝自内证智之本光中之所起现,故无实体可得;空性于空,无隙可乘也。除汝证智力用所现外,所有“寂静”“忿怒”“饮血”诸部,及异类面首形相、虹光、阎罗诸可怖之像,决无实体可得。若能如是认取,则一切怖畏,当下释然,即可无二交融而成佛矣。若或不能认取,则当自念云:“此乃我之本尊,前来接引,拔我出离中有险峡,故当皈依”。又必深心信乐,忆念三宝,随念汝所自奉之本尊(如亡者生前不修密法,无自己一定之本尊,则以观世音菩萨为其本尊可也。),并呼圣号,唱云:
  本尊圣者,祈垂听许!
我今漂泊,中有难中,
  惟祈圣者,速来拯救;
大悲摄受,护持于我!
  又当忆今汝之上师名号,作启请云:
  我今漂泊中有,
惟祈速来拯救,
不舍大悲,垂赐恩怙。
又当对于饮血部圣众,祈请发愿;随我念诵下偈:
  呜呼!
习气炽盛漂泊中有时 恐惧怖畏境相当舍弃
  唯愿寂怒圣众前引导 法界自在忿怒母后护
  祈请度脱中有怖畏峡 送我往登正等觉佛位
  我今独行别离诸亲友 现前惟有自心映空相
  恳祈诸佛大悲力救拔 愿除中有诸怖畏恐惧
  当兹所现五智光明时 勿怖勿惧认识为本相
  寂怒两部身相起现时 坚信勿怖认取为中有
  倘缘业力备受诸苦时 愿本尊天消除我苦厄
  法性本尊如千雷震时 愿即转成六字大明声
  业力追逐失所救护时 愿大悲尊为我作依怙
  任为业习所受苦痛时 愿证净光安乐三摩地
  五大种界不与我为故 愿我得见五部佛刹土
  如是虔敬殷重发愿,则一切恐怖,定即消失,决定证报身佛位,故极重要;至心念诵三至七次,纵亡者罪业如何重大,福缘如何劣弱,其不解脱者,未之有也。若竟有其人,虽经多次为之作法,然仍未认取而得救度者,以后即入“后期中有”,即“轮回中有”。其指示法,详下卷。
(见原文一百一十六页)

  “第十四日诵法”内容如下:
  “某某人!昨天,有八大寒林‘吉坞哩玛’和八大兽首女神‘颇罗闷玛’围绕五方饮血忿怒双尊,前来接引你,而你未能认取。今天是法性中有时期的第十四天,昨日,佛菩萨所显现的曼荼罗形象今又现前,在其外围又增加四兽面忿怒女神,四门守护。她们分别是:
  从东方而出:白色虎面女,右手持钩,左举“红颅”,贮满鲜血;
  从南方而出:黄色‘豕面女’,右手持‘羂索’,左举‘红颅’,贮满鲜血;
  从西方而出:红色‘狮面女’,右手持‘锁’,左举‘红颅’,贮满鲜血;
  从北方而出:绿色‘蛇面女’,右手持‘铃’,左举‘红颅’,贮满鲜血。
  在以上曼荼罗外围又有二十八瑜伽自在女‘汪鸠玛’环绕,她们形象面首各异,手持种种兵器,均从佛土而出,具体形象如下:
  从东方而出:深紫色‘牛首罗刹女’,手中持‘杵’及‘颅器盖’;红黄色‘蛇首梵天女’,手执‘莲花’;墨绿色‘豹首大天女’,手执‘钢叉’;青色‘猿首欲天女,手中‘持轮’;红色‘熊首童贞女’,手执‘短矛’;白色‘羆首帝释女’,手执‘串肠’。以上是东方六瑜伽自在女。
  从南方而出:黄色‘蝙蝠首金刚女’手举利刃;红色‘摩竭鱼首寂静女’,手执‘宝瓶’;红色‘蝎首甘露女’,手执‘莲花’;白色‘鹞首月明女’,手中执‘杵’;绿色‘狐首持棍女’,手中执‘棍’;深黄色虎首罗刹女,手执‘血颅’。以上是南方六瑜伽自在女。
  从西方而出:墨绿色‘鹫首肉食女’,手中持‘棍’;红色‘马首欢喜女’手执‘体腔’;白色‘鹏首大力女’,手中执‘杖’;黄色‘犬首罗刹女’,一手持‘杵’,一手以‘刀’割;红色‘戴胜鸟首爱染女’,手张弓矢;绿色‘麋首护财女’,手执‘宝瓶’。以上是西方六瑜伽自在女。
  从北方而出:蓝色‘狼首风神女’,手展‘旌旗’;红色‘羊首妙女’,手持‘人签’(剌人的一种尖杆刑具);黑色‘豕首亥女’,手持‘齿索’(就是穿贯牙齿的绳索);红色‘鸦首金刚女’,手持‘孩尸’;墨绿色‘象首大鼻女’,手持‘巨尸’,饮其颅盖之血;青色‘蛇首水天女’,手持‘蛇索’。以上是北方六瑜伽自在女。
  在以上二十四瑜伽自在女外围,又有四瑜伽女四门守护。她们是:
  从东方所出:白色‘杜鹃首金刚女’,手中持‘钩’;
  从南方所出:黄色‘山羊金刚女’,手中持‘索’;
  从西方所出:红色‘狮首金刚女’手中持‘锁’;
  从北方所出:绿色‘蛇首金刚女’手中持‘铃’。
  至此,以上所述共五十八尊饮血圣众,于法性中有第十四天,一齐在你面前显现。你当于此勿惊勿怖,勿生恐惧!当下认取,此即是诸佛饮血忿怒尊,是你本性光明所化,你应当发心皈依,与诸佛水乳交融,无二无别,而证圆满自受用报身。
  某某人,从你死亡至今已有十八天了,今天是法性中有时期的最后一天。从死相现前开始,你便饱受死亡的痛苦,在外气断绝时,由于痛苦至极,处于闷绝昏迷状态,此时,你疲惫不堪,无力再生妄念,一片空寂。于空寂之中,本性光明大放,这时你若能醒悟,当下即可证成法身佛。可惜这段时间你昏迷不醒,错失良机。你于外气断三日半至四日后,渐渐清醒,心也随之妄动,于空寂中本性光明伴随影象而现前,由于欲界众生以淫欲心为根本,所以所见现相均为双身之尊,同时由于贪、嗔、痴、慢、疑等业力支配,感得六道之光也一同现前。由此可见,一切现相都是由于我们的心不空寂,妄心乱动而产生的,但从根本上讲还是从我们的法身中生出来的。
  法身所生寂、怒诸尊,身形高大。大者,犹如虚空;中者,犹如须弥山;小者,也比你自身高大十八倍以上。他们身上有无数光点闪耀,发出强烈的光明,你要认识此光明正是你的本性光明,就是你的本来面目!你当于此勿惊勿怖,发心皈依,与寂、怒诸尊合上去,犹如水乳交融,无二无别,当下证成报身佛。
  如果你不能认识本来面目,无论你对一切经论如何精熟,虽历劫修法,也不能成佛。由于你对寂、怒诸尊产生恐惧怖畏,则一切寂部诸尊就变现为嘛哈嘎啦护法神(汉地叫大黑天),一切怒部诸尊则变现为阎罗法王之身体,本来境相转成魔相。阎罗法王身形高大,大者,犹如虚空,中者犹如须弥山,小者,也比你的身体高大十八倍以上。你若于佛寂、怒诸尊,心生恐惧,就会有无数个阎罗法王充塞世间。他们各个咬唇切齿,目如玻璃,头发上绾,巨腹细腰,束发结顶,手持刑板,口发杀……声,同时还饮啖脑髓,撕裂身骨,剜食心脏。种种可怖境相在你的面前显现。对如此境相,你一定要镇定,不要恐惧。你应该知道,现在你已是习气意生之身,即使被砍杀,亦不致死。因本性是不生不灭的,凡所有相都是从你的法身(佛性)中生出来的。所以,所有寂静、忿怒、饮血诸尊,及异类面首、虹光、阎罗法王等诸可怖形象,均无实体可得。你若能这样思维,则所有的恐怖形象当下就消失了。如果你不能认取,就观想:所有这些形象都是本尊为救我出离苦海而显现的。所以应当虔心皈依,并同我一起念诵以下偈文:
  本尊圣者,祈垂听许!
我今漂泊,中有难中,
  惟祈圣者,速来拯救;
大悲摄受,护持于我!
  (这段偈文的意思是:本尊圣者,祈请你降临听我诉说,如今我在中有苦难中漂泊,祈请本尊圣者以大悲力摄受、护持我,把我从中有苦难中拯救出来。)
  同时,还应当回忆上师名号,祈请上师前来救护,并急诵下文:
  我今漂泊中有,惟祈速来拯救,不舍大悲,垂赐恩佑。
  (这段偈文意思是说:如今我在中有苦难中漂泊,祈请上师本尊迅速降临,来拯救我,以大悲力摄受我。)
  还应当在饮血忿怒诸尊现前之际,同我一起祈请发愿,念诵以下偈文:
  呜呼!
习气炽盛漂泊中有时 恐惧怖畏境相当舍弃
  唯愿寂怒圣众前引导 法界自在忿怒母后护
  祈请度脱中有怖畏峡 送我往登正等觉佛位
  我今独行别离诸亲友 现前惟有自心映空相
  恳祈诸佛大悲力救拔 愿除中有诸怖畏恐惧
  当兹所现五智光明时 勿怖勿惧认识为本相
  寂怒两部身相起现时 坚信勿怖认取为中有
  倘缘业力备受诸苦时 愿本尊天消除我苦厄
  法性本尊如千雷震时 愿即转成六字大明声
  业力追逐失所救护时 愿大悲尊为我作依怙
  任为业习所受苦痛时 愿证净光安乐三摩地
  五大种界不与我为敌 愿我得见五部佛刹土’
  (这段偈文大意是:由于我习气炽盛,所以漂泊于中有苦难之中。此时此刻,我应当舍弃种种恐惧怖畏之情,愿寂怒圣众在前面作引导,法界自在忿怒母在后面护持,使我摆脱中有诸苦,送我往登正觉佛土。如今我已离开亲朋好友,独自漂泊。所见的各种境界都是我的心所生,实际上根本就没有,这就是‘自心映空相’。恳请诸佛以大悲力救护我,除去我在中有时期的怖畏恐惧之情。当五智光明及佛菩萨寂、怒两部形象显现时,使我能够不恐惧,不慌乱,而能认取本性光明。当我受业力牵缠而受苦时,愿诸佛本尊能消除我的苦厄。当出现千雷齐震的宏大法音时,愿佛菩萨加持我,使它转变成‘六字大明咒’的声音。当业力追逐使我失去救护时,愿诸佛菩萨作我的依靠,当我被业力习气折磨受苦时,愿诸佛加持我,使我证入安乐详和的光明中。愿地、水、火、风、空五大种性,不与我为敌,使我能见到东、南、西、北、中五方佛土。)
  就这样和我一起竭诚发愿,则一切恐惧境相就会消失,进而可以证成报身佛。”
  以上各日诵法,每天诚心诚意念诵三至七遍,无论亡者有多大的罪业,福德如何低劣,也可以得到解脱。如果有人虽经多次指示,仍然不能得度,就会降入轮回中有时期。在轮回中有时期,我们仍然有救度的方法,这就是下面要讲述的第四阶段的行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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