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第二阶段行法(即亡者外气已断内息未绝之时)
初、于“死位中有”(明光者、即法性中人人具足之本光,此时起现。详附注五),如经指示尚难娴习纯熟者,或诸凡夫已受引导次第者,为行此法,令其认识本体光明,于无实义空性中,透澈本源,扶摇直上,立证无生法身。作法如下。
行法之时,要在外气所已断,风智之光,融入“中脉都帝”[风智之光,即张赵两居士据英文本所译之“灵热”。梵文都帝,又称阿哇都帝,在人身之中脉管内,吾人之命根,即藏于此,外来之风,亦聚于此,而被持命根之风气所卷裹(即风智之光),永远不动,一动即病,一开即死矣。],神识更现为离戏光明(谓离戏之本体光明)。次则气息逆转,由中脉逸入左右两脉,斯时“中有”境相,豁然起现,行法之时,必当左右二脉气息尚未消失之间,方适为之。所需之时,为内息尚存,约为一餐饭顷(大约二三十分钟)。
先虽指示,届时仍当行法,其时所谓最初中有法性明光,亦即法身心印,不复返回。一切众生,轮回相续,同一根源,于中起现。
又外气已断、内息未绝之际,即风(此风即指风智之光言)融入阿哇都帝之时,此即常人所谓“闷绝位”也(泛称昏厥,或称闷绝。西医认为假死。斯时神识尚未完全出窍。)其停留时间,久暂无定,视身胜劣,及脉风之次第。大抵修持有素、寂定坚固、脉道较胜之人,则停住时间较久。当趁此重要关头,以此教授指示,不计遍数,殷勤嘱告,令其发心,须在诸根孔窍黄液未出之间(凡人在外气已断之后,必有一窍流出黄色液质。其在生前,多行恶行,色力定功劣弱者,此液流出特速,最快者,气断后即流出,稍缓者,能经食顷之久。但以迟缓为佳。)反覆施行。亦有罪大恶极及脉道劣弱等人,出液特速,弹指之间亦不住者。亦有能住一饭之顷者。依经教中说:“常人闷绝为三日半”(其他经中亦有传述四日为期者,若有定力者,可延长至一七。),以故常人可住三日半始证明光。于此指示,亟当殷重为之。(见原文六十四至六十七页)
如果经过第一阶段的行法,亡者已经证见法身,证入明光,就不需要行以下的法了。否则还要继续为亡者实施第二阶段的行法(经文中的“无实义空性”“本源”“无生法身”都是指我们的佛性)。
第二阶段的行法,要在外气已断,但内息尚存时进行。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死位中有时期,又称“识闷绝位”,在西医又称为假死。这个时候人的识神并未完全出窍。识神从什么地方出去,什么地方就要流黄水,所以第二阶段的行法要在黄水流出之前反复实施。从外气断到识神完全离体这段时间的长短因人而异。如果是罪大恶极,或者定力很差,身体又很弱(即“色力定功劣弱者”或“脉道劣弱者”)的人,外气一断,识神很快就出去了,有的还能停留一、二十分钟。如果有定力的人,识神可以停留七天才完全离体。所以功夫越好的人,识神走的越慢。普通人一般需要三天半或四天,识神才能完全离体。
在亡者外气刚断的时候,诸气息集中于人体中脉,本性光明(即风智之光)豁然起现,这就是第一次光明显现。大约一顿饭的时间,约三十分钟。而未能证入者就见为妄光(即戏光明,就是平时执着在光明相上,追求来的光明,此光明与本性光明无关)。所以这时应极当体认。一旦认取,即可证入明光,而证得法身。此后,亡者气息由中脉溢入左右二脉,第一次光明消失,中有境界就现前了。
因此要把握第一次光明显现的机会,行法者一定要在气息溢入左右二脉之前,反复念诵以下各文三十分钟:
“①指示明光寻求大道文”
“②四大融入指示文”
“③发心证认死位明光文”
“④明光直接教授”
这些经文在前面已经讲过,这里就不再复述。第一次明光消失后,中有境界现前,其间还会有第二次、第三次明光显现的机会。所以第二阶段的行法,又分两部分:第一部分就是在亡者外气刚断三十分钟内抓紧时间多次念诵①至④文,
为亡者指示第一明光。这就是原书中讲的“初期中有”。第二部分就是在亡者外气断了三十分钟以后,除继续念诵①至④文,同时对生起次第行者还要加诵⑤文,为亡者指示第二明光。这就是原书中讲的“二期中有”。在第二部分的行法中还要加诵⑥、⑦文为法性中有时期的行法做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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